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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組織與運作

本系設系務會議及系教師評審委員會,說明如下:

 

一、系務會議:

為系務最高決策會議,議決系務重大事項。系務會議成員由各系專任人員組成,系主任為當然主席,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;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系務會議。

二、系教師評審委員會:

由主任、各組召集人組成,主席由全體委員推舉之,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其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訂定,院教評會通過,送校教評會核備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本系分設課程與教學組、學生輔導與師生活動組、圖書儀器設備組、產學合作與推廣教育組、研究發展組及學生學習成效發展組等六組,各組置召集人一人,學生學習成效發展組由系主任兼任召集人,其餘各組召集人由系內推舉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之。專任教師皆應選擇至少兩組以上加入,並配合推動相關業務。各組掌理事項如下:

 

▪ 課程與教學組

 

1. 規劃修業規章。

2. 規劃專業必修科目、專業選修科目學分及其課程內容之研議、審定與評鑑。

3. 研議系務會議交議有關課程事宜。

4. 審議各課程(含實務專題)之教學規範。

5. 定期辦理教學評鑑。

 

▪ 學生輔導與師生活動組

 

1. 統籌學生課業學習、生涯、就業、生活等輔導工作。

2. 辦理師生相關活動,連繫與組訓工作。

3. 辦理招生相關事宜。

4. 辦理校友會相關活動。

 

▪ 圖書儀器設備組

 

1. 辦理資本門計畫及執行。

2. 財產採購及報廢。

3. 財產管理及相關資料建立。

4. 預算審查。

5. 空間分配及檢討。

 

▪ 產學合作與教育推廣組

 

1. 聯繫、媒合公民營機構、事業機構單位與系所之『產學暨建教合作』及『技術服務』。

2. 規劃辦理『產業實務講座』。

3. 規劃舉辦國內外『產學合作研討會』。

4. 審理教師各項『產學合作績優』獎項之申請、推薦。

5. 審理『研發成果專利化之申請與技術移轉』案。

6. 審理『進駐育成中心之申請』各項業務。

7. 『產學/建教合作及技術服務成果』之資料彙整及統計管理 。

 

▪ 研究發展組

 

1. 規劃辦理『教師學術研討會』。

2. 擬訂『研究主題與方向』。

3. 推動『專題研究計畫』案之申請與建議案。

4. 建置『研究發展能量資料庫』(軟、硬體及人才資料庫)。

5. 建置跨系所、跨校之學術研究聯絡管道。

6. 彙整國科會、政府及民間機構委託各項計畫統計。

7. 規劃舉辦國內外學術研討會。

8. 審理出席國際學術會議。

9. 審理各項研究補助案。

 

▪ 學生學習成效發展組

 

1. 以學生就業力為目標,研訂學生學習成效指標,本項指標應包含專業能力指標、廣博能力指標以及行為態度特質指標。

2. 規劃達成學生學習成效指標之整體性機制。

3. 整合相關資源推動上項機制以有效促進學生之學習成效。

4. 評量並管控學生學習成效。

5. 蒐集、彙整並建置學生學習成效佐證資料庫,本項資料庫並應包含畢業生職場適應與雇主回饋之追蹤資料。